宿州市持续加强林草资源保护
2024年以来,我市持续加强林草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毁林开垦、违法采伐破坏林木、非法占用林地、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和自然保护地等各类林草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提升林草资源保护水平。
全面排查资源管理漏洞,加大森林保护力度。强化公益林、林地、林木保护管理,开展宿州市破坏森林资源问题排查专项行动,印发《关于开展非法毁林问题举一反三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森林资源管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宿州市违法违规破坏国家级公益林和未落实国家级公益林占补平衡问题排查方案》等文件,全面排查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中重点薄弱环节,着力预防和减少破坏森林资源问题发生,夯实森林资源安全底线。
强化职责融合力量,形成监管合力。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等部门开展“清风行动”“网盾行动”等各类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联合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制定印发《宿州市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地例行排查、环保“绿盾行动”和突出生态环境大排查大整治暨排雷行动等,全面肃清自然保护地各类违法违规问题。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补齐监管短板。以森林督查发现、信访举报、上级交办问题整改为抓手,成立外业调查小组开展现场调查核实工作,对核查判定的违法图斑、信访内容、案件线索,建立问题整改销号台账,对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实行信息化动态管理,对未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完成整改查处工作的责任单位,采取下发提醒函、交办函等方式,确保问题案件按时高效完成查处整改。
开展技能培训,强化护林队伍建设。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林草行政执法人员业务水平,组织开展全市林业行政案卷集中评查、林草行政案件统计分析等活动4次,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林地保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行政执法等业务培训10次,着力提高林业人员执法能力和综合素质,规范林业执法行为,提高办案业务水平。